澳大利亚杰出人才计划项目
8万人民币
签证
包租型房产投资(LMNP)
A先生于2011年1月获批澳大利亚Subclass309配偶临居签证,并于2013年9月获批了Subclass100配偶永居签证。同时,A先生的3个子女,也作为副申请人,顺利获批Subclass100配偶永居签证。A先生本以为这个永居算是拿稳当了,可在时隔几年后,A先生竟收到了移民局“意向撤销其永居签证”的通知。
澳大利亚移民局在通知中,列举了他们的调查结果。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A先生手足无措。最终在2017年1月,A先生正式收到了移民局撤销其本人及3个子女配偶移民永居签证的通知。对A先生一家来说,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用中国传统俗语来说,就是“煮熟的鸭子飞了”。
在澳大利亚移民局收集的各种数据里,移民局列出了A先生和其担保人X女士,自2009年提交申请至今《入境旅客登记卡》的对比记录。移民局谨慎求证,对A先生所有子女的入境卡记录也一一调档。在《入境旅客登记卡》的记录不难发现,2013年9月是一个分水岭。担保人X女士,一直声称住自己的房子,即7 G Street, NSW。而申请人A先生,就比较不同了,在2013年9月永居签证拿到前,他声称自己一直与X女士住同一个地址,即7 G Street, NSW。但2013年9月以后,也就是永居签证批准后,A先生进出澳洲时,在出入境卡上填写的地址是25 C Avenue, NSW。而他的孩子在进出澳洲时也如实地填写的住址是25 C Avenue, NSW。很明显的是澳大利亚出入境小卡片上填写的地址,在当今的大数据时代里,澳大利亚移民局可以非常轻松地获取了任何一个担保人与申请人关系的最基本信息和数据资料。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不难看出,在大数据时代的今天,移民局通过查“入境旅客登记卡”这一简单方式,就可以轻松发现了配偶移民中的申请人及担保人的婚姻移民里的真和假,如今澳大利亚移民局借助互联网时代的高科技“探案”能力远比您想象中厉害的多!所以“商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当事人要为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后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