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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对关心国际学校的家长们来说,教育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成为了他们眼中的焦点。
其中最令家长们关心的问题就在于该意见稿的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内容如下:
解读:
国际学校若按该意见稿的要求执行,其课程设置、教材选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进行,这对很多在国际学校接受全套国际化教育的孩子来说,就不得不改变现有学习方式,并且可能失去从国内的国际学校直接晋升国外高中、大学的捷径。国外很多优秀高中、大学对学生入学要求除成绩外,还有语言、课时、课程等方面的严格标准,而我国的国家课程规定标准与其还是存在巨大差异。
当然,意见稿提到“可以在国家课程之外自主开设有特色的课程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但这无形中将增加孩子在课时、课程、语言等方面的学习负担,或者不得不在出国前再次就读海外学校的高中预科或大学预科。
另一个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国际学校的师资要求,意见稿如下:
解读:
意见稿对教师的资格、资质,甚至数量都有明确要求,这将保证国际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整体质量,但那些和国外高中、大学联合办学的国际学校就不得不重组教师队伍。此外,我国教师在教学方式、教学内容和国外教师有着很大的差异,对就读国际学校的孩子而言,无形中增加了出国读书的适应成本。
对于国际学校的资产与财务,意见稿同样给予明确要求:
解读:
今后义务教育阶段的国际学校(该阶段学校属于非盈利性质)收费要按国家要求统一制定,将会大幅度的下调,降低门槛。但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的国际学校若按照意见稿要求进行资产和财务管理则有可能出现费用上涨的情况,每年支付几十万学费的家长们又将新添开支。
所以,从这一意见稿我们可以看到未来国内的国际学校不管是教学方式、升学方式甚至学费都会有很大的变动,在国内的国际学校学习是否还能够获得家长们所期待的效果?这一问题将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