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企业主工签Canada Owner-Operator Work Per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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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包租型房产投资(LMNP)
联邦经验移民适合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在加拿大获得的全职的工作经验的申请人,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以后,可以直接提交申请到EE系统。其适用对象是拥有加拿大教育背景的国际学生,以及在加拿大境内持临时工作签证的人士。
1. 国际学生申请加拿大经验类移民的条件包括:在加完成两年专科以上(例如大学或学院)以上教育,取得文凭或学位,申请移民前24个月里拥有连续12个月以上加拿大的工作经验,所从事职业类别须为职业分类所列出的NOC 0、A或B类,0、A类语言测试达CLB 7的水平(雅思4个6),对于B类工作:雅思达到CLB 5的水平(雅思阅读4.0+3个5.0)。
2. 对于持有临时工作签证的申请人而言,学历并无具体要求,只要在申请前36个月内,拥有相应工作经验,语言测试达到基本水平,申请人必须是合法进入加拿大,并在加拿大合法工作过。
3. 需要注意的是,自雇和上学期间的打工不能算工作经验。
1. 移民目的地:魁北克以外的任意地区;
2. 年龄: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及以上;
3. 工作经验: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在加拿大获得的全职的工作经验(或者等同于一年全职工作经验的兼职也可以);
(1)全职在读期间获得的自雇或被雇工作经验不被认可;
(2)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必须是加拿大相关机构授权认可的;
(3)职业属于NOC 的 level 0、A或B;
(4)申请人的工作职责必须满足NOC职业描述的要求;
一份全职:30小时/周×12个月 = 1年全职(1560小时),或
一份兼职:15小时/周×24个月 = 1年全职(1560小时),或
多份兼职:30小时/周×12个月×1份以上工作 = 1年全职(1560小时)
4. 语言要求:如果申请人的加拿大工作经验是在NOC上的0或者A类别上,则需要英语要求达到CLB 7的水平或者法语达到NCLC 7的水平(雅思4个6),如果在NOC中的B类别上,则需要英语CLB 5水平(雅思阅读4.0+3个5.0)或者法语NCLC 5水平(成绩均为2年有效);
5. 学历:没有要求,但是如果申请人在CRS评分时想用学历加分的话可以提供:加拿大学历或者海外学历(需要ECA学历认证);
6. 申请人及其随行人符合体检及安全调查要求(即体检及无犯罪记录);
7. 申请人必须被加拿大所接受。
注:如申请中包含受抚养的子女,该子女必须是19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士或是超过19周岁但身体上/精神上有残缺的人士,自2014年8月1日,加拿大不再接受19周岁以上的全职在读子女作为副申请人。2017年10月24日及之后的所有移民申请,主申请可以将22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作为受抚养子女一同申请移民。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24日前提交的申请,随同子女的年龄上限依旧是19周岁。
签证审理周期:6个月
(仅为获得EE邀请之后,递交签证开始到下签为止这个期间,不包括递交EE,等待EE邀请的时间,因为个人打分情况不同,递交EE的时间顺序不同,所以获得EE邀请的时间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