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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子女团聚移民项目介绍 - immiknow
加拿大公民或者加拿大永久居民(担保人),可以担保其配偶、同居伴侣和子女((申请人或r被担保人))移民加拿大。加拿大配偶/子女团聚移民对于申请人的要求极为简单,不要求学历、工作经验、语言能力,也不要求资金证明,只要担保人具有担保资格并且能证明你们确实是配偶关系就基本可以移民成功。
1. 担保人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定居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1)如果是公民,申请时可以不居住在加拿大境内
(2)如果是加拿大永居的话,必须是定居在加拿大才能提供担保。
2. 担保人的年龄要在18周岁以上;
3. 书面文件承诺给申请人提供经济支持:
(1)配偶和同居伴侣需要提供3年;
(2)受供养子女提供10年或者持续到25岁,已先到的为准(比如申请人当前17岁,那么需要提供到25岁,如果当前申请人13岁,只需提供到23岁即可);
4. 如果担保人是通过申请配偶或者同居伴侣担保而移民的,那么只有当担保人成为加拿大永居的时间满5年,才能担保其配偶或同居伴侣移民(即使在这5年期间,申请人已经入籍,仍旧受5年担保时间的限制)
(1)以上条款只适用于2012年3月2号之后成为永居的担保人,在此之前的永居不受影响
(2)即使未满5年,只是不可以担保配偶和伴侣,但是可以担保其他家庭成员移民,比如受供养子女,父母等
5. 如果担保人之前担保国过配偶、伴侣移民,只有当他们成为永居3年后,担保人才可以重新担保其他人。
通常担保人没有工作或者收入很低都不影响申请。
1. 不符合担保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2. 没有按法庭判决支付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的;
3. 除身体残疾以外的其他原因而申请政府财政援助的;
4. 因为以下原因被判有罪的:性侵、暴力、攻击亲属导致肉体伤害、试图或者威胁性犯罪行为(要看犯罪类型、发生的时间和是否已经暂停记录);
5. 担保人是通过申请配偶或者同居伴侣担保而移民的,且成为加拿大永居的时间不满5年的;
6. 由于延期支付或者忘记支付,未偿还移民贷款;
7. 正在服刑人员;
8. 宣布破产还未受理完成的;
9. 如果担保人过去担保过的亲属,有移民后向政府寻求过经济援助的,那么你将不能再担保其他人。
1. 被担保人可以是:配偶、事实婚姻伴侣和同居伴侣 (spouse,common-law or conjugal partner)。
2. 可以担保同性婚姻伴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如果是在加拿大境内结婚,结婚日期需要在以下日期或者之后才可以:
BC卑诗省,2003/7/8
MB曼省,2004/9/16
NB新不伦瑞克省,2005/07/04
NL纽芬兰省,2004/12/21
NS新省,2004/9/24
ON安省,2003/6/10
QC魁省,2004/3/19
SK萨省,2004/11/5
YK育空省,2004/7/14
其他省或地区,2005/7/20
(2)如果是在加拿大境外结婚,婚姻需要同时满足结婚国家和加拿大法律的要求。
3. 同性或异性的事实婚姻伴侣(Common-law partner)均被认可,需要证明双方同居12个月以上(允许短暂的商务旅行或探亲原因的分开);
4. 同性或异性的同居伴侣均(Conjugal partner)被认可,需要证明双方互相依赖彼此,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无法居住在一起。
5. 以下情况可以作为同居伴侣申请:
(1)伴侣关系已经维持了一年,但是双方由于以下原因无法同居或者结婚:
(2)移民障碍; - 婚姻状况(如你当前是结婚的状态,但是你所在国家不允许离婚);
(3)性取向问题(比如,你是同性恋,但是你所在国家不承认同性婚姻);
(4)证明无法同居(如你被双方所在国家拒绝长期停留)。
6. 以下情况不可以作为同居伴侣申请:
(1)有条件住在一起却没有同居;
(2)不能提供无法同居的证明;
(3)有结婚打算(可以婚后申请夫妻团聚,如果同居超过12个月,还可以按事实婚姻伴侣申请)。
1. 年龄不满16周岁;
2. 在你们婚姻期间,申请人或者担保人与另外的人结婚;
3. 分居超过1年,并且其中一方与第三人成为同居伴侣关系;
4. 担保人申请永居时,文件中没有体现配偶的信息(当时已结婚的话);
5. 担保人曾经担保过配偶移民,并且那个配偶获得永居身份不满3年(如果是2012.3.2之后担保的配偶移民,则需要满足5年才可以)
将所有材料寄往签证处理中心(Case Processing Centre in Mississauga, Ontario).
1. 加拿大境外配偶、同居伴侣和子女团聚,将申请材料寄往:
CPC Mississauga
P.O. Box 3000, Station A
Mississauga, ON
L5A 4N6
2. 当前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配偶和同居伴侣,将申请材料寄往:
CPC-Mississauga
P.O. Box 5040, Station B
Mississauga, ON
L5A 3A4
注:如果担保人和申请人都符合申请条件,移民局会要求将申请链接到在线账户。
1. 加拿大境外申请
对担保人的评估:62天(适用于2015.2.19之后收到的申请)
对被担保人的评估:周期取决于不同的使馆,北京使馆和香港使馆都是9个月
注:境外担保时间比较快,通常适用于夫妻分居两地的情形,案子在CPC-Mississauga先通过担保资格申请,然后通常分到香港使馆审核被担保人的永久居民申请,总时间1年左右。
2. 加拿大境内申请
对担保人的评估:17个月(适用于2013.11.13之后收到的申请)
对被担保人的评估:10个月
注:境内担保时间很慢,审批时间有可能长达2-3年,适用于夫妻都居住于加拿大境内的情形,请注意,即使夫妻都居住在加拿大境内,也可以递交境外使馆以求快速处理。递交境内担保移民后,被担保人可以申请开放式工签。
1. 中国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申请时的费用:
担保申请:75加币(每个申请);
主申(配偶):475加币;
主申的未满19周岁的未婚子女或者已满19周岁无法财政自足的子女: 150加币;
主申的未婚且没有同居伴侣的22周岁以下的子女,或者22周岁以上的财政无法自足的子女:150加币。
登陆费:主申(配偶):490加币(为减少处理时间,建议与申请费一起支付)
2. 中国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外申请时的费用:
担保申请(每个申请):75加币;
主申(担保人):475加币;
做为主申请的19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75加币;
被担保人(配偶或担保人的22周岁以上子女):550加币;
财政无法自足的已满19周岁的随行子女:150加币;
主申的未婚且没有同居伴侣的22周岁以下的子女,或者22周岁以上的财政无法自足的子女:150加币。
登陆费:主申(配偶):490加币(为减少处理时间,建议与申请费一起支付)
配偶/子女团聚移民(境内)申请材料
配偶/子女团聚移民(境外)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