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国家卫生体系由中央和自治区两级政府管理。中央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制定医疗卫生政策和标准,对医药产品管理进行立法,主管对外卫生交流与合作;自治区政府职责主要是对本区的医疗卫生工作制定规划,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目前,国家卫生体系对全国人口的覆盖率超过95%,其余人口购买私人医疗保险。
西班牙公众对国家卫生体系的满意度非常高。据西班牙卫生部和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认为国家卫生体系非常好和比较好的人占被调查人数的66.9%,只有5%的人认为要完全改变现行体系。
国家卫生体系的所需费用主要由政府财政提供,这部分资金大约占全部资金的96%,其余为民众缴纳的一部分社保资金。据西班牙卫生部的资料,2005年西班牙国家卫生体系的预算为485.72亿欧元,人均医疗费用支出约1100欧元,公共医疗卫生体系的支出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5%。西班牙政府认为,只有保证国家卫生体系资金来源的公共性,才能保证公共医疗的全民性和福利性,才能保证社会的公正性;全民免费公共医疗是在民众中重新分配财富、实现社会公正的一个重要手段。
据介绍,申领医疗卡时,当确定了所在社区医疗中心的一名家庭医生,除急病外,先预约家庭医生,这是免费的;家庭医生看不了的,则转到医院看专科。治疗、检查、住院,包括住院期间的药品甚至伙食全都免费。家庭医生开的药,本人持处方到药店买。处方分两种颜色,绿的是给在职人员的,购药时按药价40%付款;红色处方是给退休人员的,药品全都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