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塞浦路斯投资入籍法第A.3规定,投资人购买至少200万欧元的基金份额,该基金须为设立在塞浦路斯境内的,由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许可并监督,且基金的投资必须完全在塞浦路斯共和国进行,投资对象符合本计划的标准或经财政部许可的领域。
持有期五年
自入籍之日起,投资需持有5年,5年后投资人名下保留至少1套价值50万欧元的自住房产,并永久持有。
下面是法律原文:
Α.3 Investment in 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s or financial assets of Cypriot companies or Cypriot organizations that are licensed by CySec :
Α.3投资由CySec许可的另类投资基金或者塞浦路斯公司或组织的金融资产
The applicant should have bought units of at least
主要费用清单:
政府捐款 | 15万欧元 | 塞浦路斯基金会和土地发展协会 |
基金认购份额 | 200万欧元 | 基金公司 |
基金费内收费 | 认购费8%;管理费2%;咨询费1%。以上三项费用均包含在200万欧元投资之内。 | - |
基金发行费 | 5万欧元 | 基金公司代收 |
塞浦路斯房产 | 主申名下购买1套净价值不低于50万欧元的自住房产并永久持有。 | 开发商 |
房产增值税 | 房产净价的19% (对于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产,且使用面积在200平米以下的部分,增值税为房产净价的5%) | 税务局 |
印花税 | 房产净价的1.5‰- 2‰ | 土地局 |
购房合同注册费 | 50欧元/套房产 | 土地局 |
律师费 | 2万欧元 | 律师楼 |
签发护照及塞浦路斯户籍卡政府费 | 150欧/人 | 移民局 |
政府申请费 | 主申请人 7600欧元,配偶7100欧元,未成年孩子150欧,成年孩子7600欧 | 移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