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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加拿大跨国高管移民
申请者必须是所在的母公司在加拿大设立一家分公司,申请者以跨国企业高管的身份被派往加拿大工作,有点相似于美国的L1签证,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立即申请移民身份:
跨国高管移民对管理经验和资金来源要求均较低,资金来源没有明确要求。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公司:过去一年报税营业额500万人民币,有全职员工10-20个,公司网站看起来不错,有一定规模,架构清楚。
2、申请前需在该公司至少有1年的副总经理级别以上或核心业务主管的工作经验,职位在企业架构三级以上,家人需要移民的,也应该在企业有一定职务。
3、美中公司专业团队写商业计划书,投资至少10万加币以上,越多越好,多多为善,雇佣当地至少1名全职员工,或者两名兼职员工。优质方案是最少一名全职两名兼职共三名员工,他们必须是永久居民,公民更好。
4. 加拿大的分公司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就可以考虑申请绿卡,建议两年为最佳,企业需要通过互联网,完善成为品牌企业,比如TWK等,尤其受加国政府青眯,投资项目最好是加拿大本地的资源产业,不是娱乐性酒店等。
5.海外公司和在加拿大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年营业额在20-100万加元,最佳雇用三个以上全职或兼职员工)。
项目优势
一:部门经理。
A:部门经理以上进行申请
B:对公司的管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导作用;
C:负责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政策; 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导权;
D:接受公司里很高层级的监督,比如董事会,股东,或是较高层级的主管等。
申请人若以高级主管名义申请,须到达以下要求:
二;管理人员申请
A:管理公司,公司的一个部门,或负责公司的一项主要功能;
B:管理和控制其他专业人员,管理者等的工作,
C:负责公司里一个主要的功能或部门;
D:如果管理其他员工,申请人必须有人事权,如雇用、解雇,或者是建议升迁等权利。
E:如果没有直接管理其他员工,则需对公司的主要功能具有指导权; 对公司日常运作具有指导权。
办理费用
20万加币
准备材料
办理流程
6.申请流程:
1.在加拿大成立子公司;
2.海外公司首先以非移民签证(非开放式工签,最长有效期为7年)将公司的管理人员派往加拿大分公司;
3.进入加拿大1年后,公司运作正常,并雇有合理的员工(年营业额在20-100万加元,并雇用2-8个全职或兼职员工),即可提交移民申请。
4.在以非开放式工签身份在加拿大工作期间,非开放式工签申请人及家属均可以在加拿大居住和工作学习。
5.在移民申请等候期间,非开放式工签申请人及家属如因商务或其它事情需离境,可持旅游签证,1年之内多次进出加拿大。